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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未符室內空氣品質 高市要開罰
(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0日電)越來越多民眾關切供公眾使用場所的室內空氣品質,高市府環保局依法查察車站及醫療機構等空品,未符規定又未改善者都要受罰。
環保局空噪科長鄭嵐今天指出,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一批公告場所含市總圖、3醫療機構、政府機關10家等計60家場所都要依規定在6月底前完成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設置及報備,但是至今有大型醫院空氣品質未符規定且未完成改善,另有大型賣場未設置專責人員。
至於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包括政府機關的服務大廳、商場管制服務民眾的大廳、購物商品櫃區、展示商品櫃區等民眾常駐的區域;管制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甲醛、細菌及粒徑小於等於十微米之懸浮微粒(PM10)等。
環保局指出,口罩團購第一批列管場所標準值未符合規定者有6家;設置專責人員部分尚有9家未取得專責人員證書,環保局已發文要求場所改善,逾期就要開罰。
環保局說環保署也積極推動第二批列管場所公告草案,逐步擴大列管場所,包括7家私立大專院校、17家圖書館、博物館、11家區域醫療機構、10處捷運車站和金融機構等。
環保局要求供公眾使用的場所應確保室內空氣品質符合規定,因為適法範圍將口罩逐步擴大施行。1040720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未符室內空氣品質-高市要開罰-12144441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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